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高度重视、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使党风、政风为之一新,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高度评价。两年多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等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廉政建设的重要规定,这些规定具有极强的指导性、针对性、示范性和可操作性,是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的基础。
中央颁布的廉政新规定有一个突出的特点,就是从国情出发,从实际出发,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,因而也更有执行力。这些新规定大至干部的选拔任用、公务接待、机关会议费,小至公共场所禁烟、禁止用公款寄送贺年卡和购买赠送烟花爆竹,都非常具体,甚至明确到操作范围、规模标准等方面,操作起来能够令行禁止,实用性强。
为了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处,方便广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贯彻执行这些规定,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,特编辑出版此套宣传图片。
本套图片图文并茂,彩色铜版纸印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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